巴拿马允许旅客携带食品入境的规定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本地新闻编译】巴拿马食品管理局(APA)提醒旅客,尤其是在年底节日期间,关于携带食品入境巴拿马的现行规定。根据2016年7月11日发布的AUPSA-DINAN-055号决议,所有进口食品必须经过严格检查,以确保其对公共健康无害。
以下是确保食品安全进口的主要规定:
食品入境的一般要求:
- 所有食品须由旅客在海关申报表中申报,并接受APA检查员的核查。
- 个人可携带食品的最大量为每人5公斤,每个家庭10公斤。
- 对于食品补充剂和维生素,个人允许的最大量为3公斤,家庭为6公斤。
- 食品必须保持原始包装,密封且标注清楚,并在原产国合法销售。自制食品禁止入境。
按来源分类的允许食品:
动物来源食品:
- 加工肉类:如火腿肠、香肠、肉酱、熟火腿、熟鸡胸、腌制或烟熏肉、咸肉或冷冻肉。
- 乳制品:如UHT牛奶、奶粉、酸奶油、黄油、蛋黄酱、由巴氏杀菌或长时间熟化奶制成的奶酪、婴儿配方奶粉。
- 宠物食品:不含反刍动物肉骨粉的宠物食品。
植物来源食品:
植物来源食品须通过以下工业加工方法之一处理,并在原产国合法销售:
- 烹煮
- 发酵、干燥或烘焙
- 提取
- 糖渍
- 麦芽化
- 冷冻等
允许食品示例:
食用油、谷物、蒸谷米、糖、饼干、速溶咖啡、面食、巧克力、糖水水果、果酱、干果、磨碎香草和香料等。
饮料与食品补充剂:
- 饮料:如矿泉水、碳酸饮料、果汁、酒精饮料、饮料浓缩液。
- 食品补充剂:如维生素、矿物质、抗氧化剂、乳化剂、稳定剂。
- 其他:如混合来源食品(动物和植物)、合成食品或矿物食品。
遵守规定:
旅客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以保护公共健康并避免处罚。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可能会被没收和销毁。
如需更多详情,请通过APA官方渠道(@apa_panama)或拨打电话522-0002进行咨询。
Telemetro原文标题:Alimentos permitidos para ingresar al Aeropuerto de Tocu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