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向纳税人重申:税收特赦将于8月31日结束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TVN新闻编译】 今年 8 月 31 日,税收特赦将结束,在此之前,经济和财政部 (MEF) 的税务总局 (DGI) 敦促纳税人好好利用当局给予的特赦和便利,以支付他们在今年1月31日之前产生的税务责任。
当局向那些希望在到期日之前利用税收特赦的人重申,法律免除他们在 2021 年 1 月 31 日之前产生的税款的 85% 的附加费、利息和罚款。要使该特赦生效的条件是,纳税人必须支付名义上的税额和 15% 的附加费、利息和罚款。
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的税收罚款,无需应用即可免除 75% 的罚款,只需支付 e-Tax 2.0 系统中产生和收取的罚款的 25%。
该实体还提醒所有受益于此项特赦的纳税人,他们可以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之前做出付款安排。反过来,在此税务特赦期间所做的所有安排将有一个截止日期,即在2021 年 12月 31 日之前付清余额。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税务局欢迎纳税人使用营业厅的上午 7:30至下午 5:30 的新开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