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商家不得对信用卡支付收取额外费用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本地新闻翻译】消费者保护和竞争保障局 (Acodeco) 告知,当消费者使用信用卡支付商品时,商家不能收取手续费或额外费用,也不能设定交易的最低金额。
2009 年 12 月 31 日第 81 号法律“保护信用卡和其他金融卡用户的权利”,禁止在使用信用卡支付时向消费者收取额外费用或手续费或要求最低购物金额。
此外,Acodeco 与巴拿马银行监管局合作,每 3 个月进行一次“信用卡和金融产品比较研究”。
有兴趣首次获得信用卡和金融产品的消费者应尽可能查阅本研究以获取有关其成本和报价的信息,至少三个金融实体能够评估哪种类型的卡适合您和为您提供最佳利益并满足您的需求。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信用卡时要负责任,避免强迫购买和过度使用。
其他重要指标是:
– 避免在自动取款机上取现,因为会产生额外费用。
– 接受高于收入的信用额度时要小心,因为你有负债过多的风险。 2009 年第 81 号法律允许额度最多 3 倍于您的月收入,除非您证明有额外收入。 – 在商店付款时,请留意收款人是否正确使用您的信用卡。 如果店员在收银台的其他您无法看见的地方刷卡,请要求您可在场观看。
– 如果您的信用卡丢失或被盗,请立即向发卡银行和国家警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