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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警察要求国会否决让纹身公民报考警察的法案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本地新闻翻译】巴拿马国家警察要求国民议会否决866号法案,理由是这会影响该机构的形象和内部控制,因为该法案将允许有纹身的人进入警察部队。

参加了国民议会政府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对该倡议进行分析的委员罗兰多·阿隆索说,尽管纹身用于美容和艺术目的,但它们也与犯罪组织有关。

“通信的操作语言的其中一种方法是符号,某些特定纹身成为犯罪分子之间通信操作语言中的特定符号,用于犯罪集团、帮派、黑帮或有组织的犯罪之中,”该官员说。

阿隆索说:“世代相传的警察学说会被破坏,这会增加单位之间犯下违纪、歧视和传染疾病的可能性,这夜将导致该机构在法律和道德上的衰落。”

他回顾说,1999 年 7 月 29 日的第 172 号法令规定了警官的职业概况,规定了纪律和反身服从的能力,此外,招聘手册还规定了成为宣誓人事职位候选人的要求。

另外,议员维克托·卡斯蒂略持相反意见,他表示,该法案旨在使男性和女性进入国家警察变得更加灵活,同时不影响实体的原则和价值观。

卡斯蒂略寻求改革 1997 年第 18 号法律《国家警察组织法》中关于拥有纹身的第 5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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