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5家石油公司因垄断行为被法院处罚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本地新闻翻译】巴拿马第三高等法院确认第九民事法院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第 45 号判决,宣布五家石油公司的绝对和相对垄断行为的罪行。 这些公司(经济代理人)包括Petrolera Nacional、Shell Company、Texaco、Esso Standard和 Petroleos Delta。
经过近 11 年的原判,法院裁定石油公司通过安排和/或固定向加油站收取的燃料运输价格与垄断行为相结合,构成了绝对垄断行为。相对而言,在与他们签订独家合同的加油站之前,通过强加他们在转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的价格或其他条件,以取代相关市场的经济主体的目的或效果。
其中一家石油公司的法律辩护人宣布对 2022 年 2 月 18 日的决议提出上诉。该决议内容是向每名被判有罪的经济代理人处以最高 150,000 美元的罚款。
当司法程序用尽时,消费者保护和竞争保障局(Acodeco)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有益于巴拿马国库,以绝对和相对垄断行为为由,向每家石油公司进行行政制裁。
针对该裁决的诉讼是由当时的自由竞争和消费者事务委员会(CLICAC,现为 ACODECO)于 2002 年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