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结束:4月11日起持有许可证的船只可捕虾.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本地新闻翻译】水产资源管理局(ARAP)通知,自2023年4月11日上午7点起,今年虾的第一个禁捕期结束,捕捞虾的活动将重新开始,以遵守2003年12月31日第158号行政法令的规定。

根据该机构的消息,凡持有虾捕捞许可证的船只,将可从全国各个港口出发进行捕捞任务。

ARAP表示,这一决定是根据4月11日的官方潮汐表做出的。这样可以方便船只出航。

该机构要求公众尊重虾的禁渔期,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性。

观看原文请点击:Termina la veda: desde este 11 de abril embarcaciones con licencia podrán pescar camar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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