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为非法移民设立新的人道安全保护许可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本地新闻编译】最近,巴拿马政府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2025年3月11日的行政法令第6号,通过该法令建立了“人道安全保护许可”,这是一个新的移民类别,旨在规范在国内有非法身份的外国人的情况。
这个新许可将由公共安全部(Minseg)通过国家移民局(SNM)管理,允许那些在该法令生效后已在巴拿马停留超过一年的非法移民,获取与居住权相结合的工作许可。
文件还明确指出:“如果申请人在该年内离开过国家,他们在国外的停留时间不能超过六十天。”
“人类流动现象对原籍国、过境国、目的地国和返回国都提出了重大挑战,尤其是在保护儿童和青少年的基本权利方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国际人权标准。”官方文件指出,近年来这一现象有显著增加。
法令提到推动这一移民现象的原因包括极端贫困、缺乏机会、经济不平等、武装冲突、政治迫害和自然灾害。
新许可的要求和费用 为获得此项福利,外国人需满足多项要求,包括:
- 通过法定代理人提交申请
- 完成外籍人士唯一预登记(RUEX)或根据情况更新信息
- 证明没有在国家移民局进行中的移民程序
- 提供完整的公证护照副本
- 提供申请人的住址证明
- 提交经认证或公证的原籍国无犯罪记录证明
- 提供合格专业人士出具的健康证明
- 提供向劳工和社会发展部提交的外籍劳工登记副本
成年人总申请费为1,150美元,包括250美元的移民服务费、100美元的多次签证卡费用、800美元的非退还的遣返费和100美元的工作许可费。
有效期和续签
“人道安全保护许可”初次有效期为两年,允许18岁及以上受益人在此期间合法居住和工作,并履行相应的税务、劳务和社会保障义务。
该期满后,受益人可申请续签六年,并随后可申请以以下不同方式在该国获得永久居留权:
- 基于归属(与巴拿马公民结婚或作为永久居民的家属)
- 基于工作(向社会保险局缴费)
- 基于税务(在总局注册的纳税人)
一年内申请
根据法令第15条,该许可的申请必须在公报公布文件后的一年内提交。
通过这一措施,巴拿马政府旨在建立更有效的移民控制,同时响应国家经济发展需求和保护处于脆弱状况的移民的人权。
法令还规定,那些未被国家难民事务办公室(ONPAR)接纳为难民的外国人,符合首次申请的要求,也可以申请这个许可。
TVN原文标题:Panamá crea nuevo permiso de protección de seguridad humanitaria para migrantes irregula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