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T提醒:未携带驾照驾驶或被扣车并罚款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Telemetro媒体新闻翻译】根据巴拿马陆路交通与运输管理局(ATTT)《交通法规》规定,在驾驶时未携带驾驶证可被处以50巴波亚(B/.50.00)罚款,并可能导致车辆被扣留。

该处罚属于法规第二章第109条所列违法行为之一。法规指出,无论是巴拿马公民还是拥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均可自18岁起申请驾驶证。

ATTT同时强调,法规第132条明确禁止多项行为,包括:使用损坏或无法辨识的驾驶证;使用与所驾驶车辆类型不符的驾驶证;持过期、被暂停或被取消的驾驶证驾驶;以及在驾驶过程中未携带驾驶证。相关违规行为可能引发经济处罚及行政措施。

关于驾驶证有效期,法规规定大多数驾驶员的驾驶证有效期为四年;而70岁以上人士需每两年更新一次驾驶证,该规定载于第117条。

此外,法规允许16岁以上未成年人申请临时驾驶许可,用于驾驶私人汽车或摩托车。该许可有效至持证人年满18岁,并仅允许在上午6点至晚上9点之间驾驶,相关规定见第118条。

ATTT呼吁所有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驾驶证有效并随身携带,以避免处罚并促进巴拿马的道路安全。

原文标题:ATTT: Esta es la multa por conducir sin licencia en Panam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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