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提出“允许纹身青年加入警队”的倡议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本地新闻翻译】政府委员会批准了一项法案,旨在修改1987年第18号法《国家警察组织法》中禁止有纹身的本国青年加入警队的条款。

通过这一举措,将允许有纹身的年轻人加入国家警察队伍,此外,委员会还讨论了将其扩展到其他级别的想法,例如国家边境服务局(Senafront),国家海空服务队 (Senan) 和消防队。

该倡议的支持者维克多·卡斯蒂略(Víctor Castillo)议员澄清说,他不希望警方有有纹身的队员,但他也不希望阻止 18 至 25 岁的年轻人加入警队却因有纹身而受到歧视。

此外,他必须强调,这些年轻人可能会在不知道他们将可能成为该机构一份子的情况下因有纹身而受到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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