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 Ng因洗钱罪被判处 7 年有期徒刑
【巴拿马中讯网根据本地新闻翻译】初审法院以洗钱罪判处亚裔商人Tony Milton Ng Cheun 共84个月有期徒刑。
量刑听证会于本周三举行,继今年4 月 12 日之后,由法官 Aldo Johnson、Leira Terán 和 Andrés Reyes 组成的第一司法巡回法庭口述法庭一致裁定他犯有洗钱罪。
这名亚洲商人在当局的战神行动中受到调查,商人埃内斯托·马塞尔·雷维洛和哥伦比亚人加里·雷耶斯·罗德里格斯也被逮捕。 被捕的三人均被判刑。
根据报道,Tony NG 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在 Costa del Este 驾驶一辆黄色的兰博基尼汽车被捕,经检查,发现里面有 186,000 美元现金,当时他无法解释这笔钱的来源。
经调查后得出,这笔钱是由 Marcel Revello 装在一个绿色袋子里送来的,后者在被捕时,执法人员在他位于 Costa del Este 的住所中共发现了 12,300 美元现金和 6.25 克可卡因。
据一名外国人举报,他在Marcel Revello 的公寓里看到了一个装有很多钱的袋子,于是,执法人员去到了在Revello拥有的 Punta Pacifica 的第二套公寓里进行搜查,在壁橱里发现了不到 10 万美元的现金,在毗邻的公寓中发现了另外 18 万美元。
就此案,Revello 因洗钱和危害集体安全罪被判有罪并被判处 84 个月监禁。
另一名案中人士,哥伦比亚人 Gary Reyes Rodríguez 在这次刑事诉讼中也被判有罪。在他被捕时,他的 PH Tower 公寓中被查获了 133 公斤可卡因和 18,000 美元现金。
Reyes Rodríguez 最后被判处 15 年监禁,其中 7 年对应于洗钱罪而 8 年因持有毒品罪。